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6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牢牢把握“东北振兴和沿海开放”双重机遇,紧紧围绕葫芦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这一主题,深入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奋发图强,扎实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
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8.1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4.1%,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6.5%、17.6%、12.7%。人均生产总值12680元,增长15.7%。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全市用电量增长12%,货运量增长13.7%。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9.7亿元,增长14.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2.9亿元,增长20.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6.7亿元,增长14.4%。出口创汇7亿美元。各项税收51亿元,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95元,增长14.2%。农民人均纯收入3650元,增长9.4%。
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科学发展,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农村经济实现稳步发展。2006年,我市遭受了春旱、伏旱、秋吊、风雹和洪灾等多种自然灾害和“多宝鱼事件”影响,直接经济损失15.2亿元。面对困难,全市上下积极抗灾自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产量稳定在90万吨,水果产量60万吨,蔬菜产量202万吨,水产品产量37万吨,肉蛋奶产量58万吨。以发展县域经济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建设各具特色的试点村160个(其中市级20个)。建成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6个、设施蔬菜小区165个、畜牧小区40个。新增蔬菜大棚1.7万亩,增长近2倍。认证绿色食品6个、无公害农产品75个,工厂化养殖达到45万平方米。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24个,增长32%。成立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201个。建设农村饮水工程121处,解决了4.7万人饮水问题。完成人工造林5万公顷,封山育林10万公顷,退耕还林2万公顷。第十次蝉联省农建“大禹杯”,建昌县荣获“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称号。
工业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推进工业强市和项目支撑战略,实施亿元以上项目41个,完成投资29亿元。工业供地651公顷,增长4.4倍。落实重大技改项目39个,争取贴息7000万元。密闭鼓风炉炼锌、马道铁矿、兰陵水泥、对氨基苯酚扩建等项目建成投产。渤船重工30万吨船坞完成投资16亿元,两台600吨龙门吊正在安装。渤海水泥完成70%工程量。西门子透平机械一期工程主体竣工。兴城台子里、龙港笊笠头子风电和总投资21亿元的绥中高岭150万千瓦“背靠背”直流工程奠基。这些项目的实施,增强了我市经济发展的后劲。我市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全力争取重大项目的国家立项和审批。经过多方努力,总投资89亿元的绥中电厂二期工程已报国家发改委待核准,总投资12.7亿元的南票电厂二期和总投资8.1亿元的TDI项目通过国家环评。千万吨炼油、渤船重工第二个30万吨船坞以及兴城徐大堡核电、大唐国际热电等一大批重大项目正在抓紧前期工作。民营企业实施千万元以上项目163个,纳税5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达到6个。
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金融平稳运行,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15.6亿元,增长10.8%。银行业新增信贷资金47亿元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增长17.4%。保险公司达到17家,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520多亿元的风险保障。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新建各类连锁店100个。深入实施名牌战略,“葫锌牌”精锌、“东方红牌”聚醚等8种产品被评为“辽宁名牌产品”;新增各类商标注册112件,希瑞玉米油、维远塑材等4件商标获“辽宁省著名商标”。高桥陈醋获“中华老字号”荣誉称号。编制了《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全市旅游总收入23.3亿元,增长10%。
(二)坚持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重点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国有企业改革突出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世界500强西门子公司与锦化机合作的透平机械有限公司运转良好。民营企业兴达贸易公司成功收购渤海水泥集团。连山钼业采矿公司、蛤蟆山煤矿转让49%股权,组建了新的股份公司。南票矿务局政策性破产通过国家核准,争取破产资金13.4亿元。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开始实施,第一批划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14个,市有线广播电视传输中心转企改革完成。全市公务员登记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启动。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265个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经济开发区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对41个单位、227类项目实行全程办事代理,实行企业“绿卡”制度。深入实施农村综合改革,落实粮食综合补贴4782万元、农机具补贴265万元,分别增长90.6%和56%。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完成省定指标130%。
“三点一线”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葫芦岛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和八家子经济开发区,被国务院核准为省级开发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获得国家开发银行40亿元贷款授信额度。北港工业区基础设施完成投资7.2亿元,4平方公里实现“七通一平”,竣工道路13.5公里,铺设各类管网73公里,8万KVA二次变竣工,3台35吨锅炉投入使用。落实和在谈项目32个,总投资94亿元。L—乳酸、七星钢管等5个项目竣工。葫芦岛港一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4.1亿元,“两油”码头主体工程完工,“两杂”码头工程通过预验收,已开始试营运。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落实和在谈项目24个,总投资87.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6.8亿元。兴城(曹庄—沙后所)工业区总体规划完成。绥中(高岭—万家)工业区与秦皇岛经济开发区达成合作开发协议。开工建设全长169公里的滨海公路,使其成为“三点一线”的大通道。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历史遗留问题再一次得到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正在逐步加以解决。
对外开放环境进一步改善。深入开展了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违纪案件85起,形成了“亲商、助商、安商”的良好环境。出台了《关于改善葫芦岛市重点先导区投资环境六项规定》和《关于建立“飞地”政策的若干意见》等6项政策措施。新批外资企业25个,实际利用外资1020万美元、域外资金20亿元。对外交往日益扩大,侨务工作得到加强。成功承办了国家“葫芦岛百万日侨大遣返60周年回顾暨中日关系展望论坛”活动,发表了《葫芦岛和平宣言》,提高了我市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三)坚持统筹协调,和谐社会建设步伐加快
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取得成效。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明礼诚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风尚正在形成,涌现了一批以“英勇为民模范民警”吴国林为代表的、维护社会安定的先进个人和出租车司机见义勇为群体。国防教育不断深入,民兵预备役和人防工作得到加强,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密切。军民并肩作战,英勇抗击“6·29”特大洪灾,驻军和武警出动官兵1900多人次、救生艇150多艘次,救出遇险群众5000多人,谱写了军爱民、民拥军的英勇赞歌。
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海滨景观带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性质、发展方向等进行了战略性调整。新建、改造城市主次干道10条、29万平方米。拆迁5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棚户区70万平方米,建成回迁楼90万平方米,完成省定指标126%,解决了4万棚户区居民“行路难、吃水难、采暖难、如厕难”等诸难问题。锦赤线全线贯通,缩短了市区与南票的距离。完成城市管理“五项权力”下放,市区网格化责任区管理成效显著。“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活动有序推进,空气质量Ⅱ级天数在320天以上。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取缔非法钼选企业120个,乌金塘水库水质净化工作取得新成果,钼含量超标比2004年下降了5倍。龙源供水工程正在进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科技创新得到加强,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实现114.7亿元,增长46.3%。开展了科技进步先进县区创建活动,科技服务平台功能继续完善,生产力促进中心进入国家级行列。实施新一轮“普九”,农村初中辍学率2.1%,列全省第6位。普通高中连年扩大招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2.8%,高考升学率达到77.3%,渤海船院、辽工大和沈师大渤海学院在校师生达2.3万人。引进各类人才205名,渤船重工、宏运集团被确定为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城镇社区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村文化建设得到加强。永安长城、兴城古城等6处文化遗迹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辽西太平鼓”入选全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东方古筝新筝乐团在世界“音乐之都”维也纳金色大厅成功进行了演出。第二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新增180个村,完成省定指标的180%。承办了全国男排甲级联赛和中朝足球对抗赛,“省十运会”获6枚金牌。整合市中心医院和中医院资源,疾病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统计、审计、档案、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慈善等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四)坚持以人为本,“民生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市政府在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承诺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九件实事”全部落实。一是新增公益性岗位6000个,城镇实名制就业6.5万人,完成省指标的135%;解决了“零就业”家庭1224人的就业问题,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目标。实现“五险”统一征缴,社保费征收和扩面工作超额完成省定指标,共征收11.5亿元,增长52%。提高了企业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5.2万名群众受益。6.8万城镇低保对象、3.5万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铺开,参合率86%,162.5万农民受益,核销医药费3550万元,提前4年完成国家“十一五”目标。三是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免除24.4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3940万元,新建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16所。四是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得到落实,为5477人发放了扶助资金。五是建成移民新村2个,130户实现移民搬迁,完成省指标的130%。26个村“整村推进”扶贫工程实施项目55个,2.7万人受益。建昌县整体稳定脱贫成果得到巩固。六是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结束,投资4000余万元,实施“温暖工程”,消除了70万平方米供热低温区。七是按照50年一遇防洪标准,实施了五里河综合治理工程,连山河改造完成工程量80%。八是市客运中心工程竣工。全市新增通油路村161个,完成国、省干线改造298公里。九是“杨钢”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连山钼业6个采矿公司完成49%股权转让,公开竞拍收益18.3亿元。“杨钢”地区钼矿资源总体规划通过国家批准,矿区面貌发生较大变化。
(五)坚持依法行政,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
市政府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视察29次,报告工作15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4件,答复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6.5%。广泛听取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爱国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政协提案332件,答复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积极征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协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重大决策听证、咨询、公示和重点项目公开招投标等制度。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部门和行业风气明显好转;公务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五五普法”有序推进。深入贯彻新的《信访条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不断健全,一些突出的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开展矿业、农资、药品、食品和文化等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顿,查处案件6819件。“平安葫芦岛”建设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两抢一盗”等可防性治安案件下降15%,命案下降11.8%。依法关闭150个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安全事故下降23.8%,火灾起数下降30.1%。
各位代表,一年来的成就,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奋斗和辛勤劳动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辛勤工作、勇于奉献的全市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向给予我们监督和支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向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驻葫中省直单位、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和一切关心支持葫芦岛建设的海内外朋友,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农业抗灾能力弱,农民增收渠道不宽;城市供水不足,部分水源地污染治理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工业结构不尽合理,受市场变化影响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大;发展环境不够优化,实际利用外资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我们还认识到,政府在履行职责中还存在不少缺点和不足,一些工作落实不够,办事效率不高。这些困难和问题已经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市政府有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绝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
二、2007年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是我市深入实施“十一五”规划、加快振兴步伐、促进和谐葫芦岛建设的关键一年,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平安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今年市政府的工作要做到“三个牢牢把握”,即要牢牢把握加快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这一鲜明主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注重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在“好”的前提下,做到好中求快,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统一;要牢牢把握加快沿海开放开发这一战略重点,推动沿海与腹地形成优势互补、互为支撑、良性互动的全面开放新格局;要牢牢把握加快建设和谐葫芦岛这一重要任务,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民意,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今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东北振兴和沿海开放”的双重机遇,深入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沿海经济带建设,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积极构建和谐葫芦岛,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我市老工业基地振兴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30%;出口创汇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8%以内。上述目标是必保目标,在实际工作中要力争超过这些目标,取得更好的成绩。今年,要集中精力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发挥开放开发优势,加快沿海经济带建设
推进工业园区建设。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加大对“五点一线”和县域工业园区的支持力度,我们必须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全面加快“三点一线”沿海经济带重点工业园区建设。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在完善配套设施的基础上,要实现项目投资20亿元,完成疏港路和滨海公路开发区段建设,加快推进船舶制造及配套园、新加坡工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工建设2台30万千瓦热电项目。完成葫芦岛港一期工程,通过验收实现正式运营;寻求战略合作伙伴,启动二期建设,实现葫芦岛港全面开放。积极争取赤峰至锦州湾铁路专用线与我市港口的链接,拓展港口腹地范围,使葫芦岛港成为蒙东矿产资源的重要出海口。拓展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完善精细化工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产学研”结合要有实质性进展。兴城(曹庄—沙后所)工业区和绥中(高岭—万家)工业区启动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两个工业园区今年要有实质性进展。
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充分发挥专业项目推进组作用,抓好定向招商、以商招商。设立“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在招商引资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地区和单位。各重点经济区、工业园区要把对外招商、引进资金和项目作为重中之重,充分发挥沿海开放开发的地缘优势和政策优势,确保引进一批具有牵动性的项目。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进一步调整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扩大特色农产品和泳装出口规模,发展有色金属产品的精深加工,提高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加强与东南沿海地区、环渤海地区和辽宁“五点一线”开发区的经济协作。全年吸引域外资金力争增长一倍。
(二)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实力
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做大做强优势支柱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继续扭住重点项目建设不放松。今年规划亿元以上重点项目50个,总投资475亿元。其中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11个。完成渤船重工30万吨船坞、渤海水泥集团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开工建设绥中电厂二期、南票电厂二期、5万吨TDI、锦西石化15万吨聚丙烯和100万吨汽油、120万吨柴油加氢改质等项目。积极推进锦西石化新建千万吨炼油、渤船重工第二个30万吨船坞、兴城徐大堡核电、张家山岛25万吨深水码头等项目前期工作。对引进项目要关心服务好,在谈项目要跟踪落实好,后续项目要积极准备好,确保完成投资90亿元以上。
加快建设新型产业基地。坚持用科技创新引领老工业基地改造,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开发,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5%以上。积极培育以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分工协作的产业集群,密切与中石油、中海油、中船重工、大唐集团、兵器工业、西门子等企业集团合作,壮大我市优势产业。实施名牌战略,建立名牌培育机制。支持葫芦岛市供电公司正常运营,为建设新型产业基地提供强有力的电力保障。加快热电、核电、风电项目建设,大力推进船舶制造和石油化工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提升有色金属的冶炼能力,力争在“十二五”末期,建成全国重要的电力基地、造船基地、石化基地和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基地。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完成南票矿务局、锦山、锦华等中省直企业改制任务,深化锦化、锦化机的改革,加快市属大型企业与国内外大公司的战略重组,保障职工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措施,放宽非公有资本的市场准入限制,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转变增长方式、搞好技术创新、激活发展潜力,确保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5%以上。营造民营企业家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因地制宜发展县域经济。支持各县(市)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产业基础,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工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要提高规模和水平,农业优势地区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要积极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积极推进16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继续加大对县域工业园区的扶持,推进县域工业规模化、集约化,逐步解决县域工业“散、杂、小”的问题,使工业逐步成为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主导产业,县域经济工业总产值增长20%以上。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做大做强畜牧、渔业、蔬菜、水果等特色优势产业。全年粮食产量稳定在90万吨左右,进一步提高肉蛋奶、蔬菜、水果、水产品产量和质量。重点扶持省、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发展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大力推进“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建设省级蔬菜生产示范小区210个,无公害、绿色食品示范基地10个,标准化畜牧小区40个。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和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健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全年引进新品种160个,推广新技术50项。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不断降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240个,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组织要达到30%以上。发展劳务经济和打工经济,转移农村劳动力5万人。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稳步发展浅海、滩涂养殖和水产品加工业,促进“海上葫芦岛”建设。
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完善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新建农村油路410公里。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建设节水灌溉等骨干工程200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对沿海经济带和滨海公路一线重点村镇进行统一规划,全面开展“村屯绿化、美化家园”活动,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四)统筹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第三产业快速发展
加快旅游资源整合开发。抓住旅游业具有关联性、产业性和带动性的特点,完成《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研究及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创造优良旅游环境,展示城市良好形象,推行景区经营权、管理权相分离的模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旅游开发。科学合理地开发兴城古城、九门口长城、塔山等旅游资源,打造“红色旅游”基地和军事旅游品牌。抓住2008年奥运会机遇,积极拓展国内外客源市场,努力建设“旅游目的地”城市,力争全年接待游客5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实现26亿元。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以葫芦岛港全面开放为契机,积极培育现代物流产业,逐步把我市建成通达关内外的辽西地区重要物流集散地、辐射东北和京津的大型农产品集散中心。按照“产业化发展、区域化布局”的要求,支持专业市场建设,培育特色产品批发市场,加快港口物流仓储区建设,做大“绥中货运”品牌。积极发展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金融、保险、信息、社区和法律服务等新型服务业。引导便利店和连锁超市向农村延伸。
(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工作力度,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启动5万平方米以下棚户区改造工程,力争在两年内完成改造任务,并确保困难群众“住得起、住得稳、住得好”。推进龙湾海滨景区建设。着手搬迁、改造原渤海水泥厂址,消除多年困扰老城区居民的粉尘污染问题,建设绿色生态小区。开工建设市供电大厦、中心医院病房楼,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按照50年一遇防洪标准,完成五里河一期和连山河综合整治,提高城市防洪度汛能力,使其成为城区的亮点和景观带。下大力气整治市容、交通、市场秩序和环境卫生,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推进滨海公路建设,完成70公里路基和40公里黑色路面建设任务。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省循环经济试点市和试点园区建设,初步建立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鼓励、支持循环经济项目、产品的引进、开发和生产。加强对企业现有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的监管,把节能节水减排作为考核企业的硬指标,实行最严格的环境评价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上,环保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能投产。
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加快海防林、沿海沿路等生态林网建设,搞好市区周边“三山”绿化工程,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湿地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绿色生态屏障。重视饮水安全,解决水资源“瓶颈”问题。积极推进16万吨/日龙源供水工程建设,加强平山水源等重点水源地的保护,实施乌金塘水库水质净化达标工程,确保城乡正常供水和饮水安全。加强大气、海洋、工业、土壤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把好土地、信贷“闸门”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强土地管理,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度,节约利用土地,做到占补平衡、均衡用地。加大对南票、杨家杖子和八家子地区产业转型的支持力度,恢复“杨钢”地区钼业生产,努力建设生产发展、和谐繁荣的新型矿区。
(六)推进社会和谐进步,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视察和评议。加强与政协的联系与沟通,支持政协履行职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爱国人士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完善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公示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清查整合国有资产资源,增加政府可控财力。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坚决关闭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处理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国家安全工作。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强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争创“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市”,建设“平安葫芦岛”。
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全面推进和谐文化建设。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积极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和谐乡村、和谐家庭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知荣辱、讲正气、重诚信的氛围,增进社会团结和睦,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组织好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良好风气。加强国防教育,支持部队建设,开展好双拥共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学习型社会创建活动,增强全市人民的创造力,为葫芦岛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实名制就业6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名成员实现稳定就业;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失地农民、进城务工农民等特殊群体的保障制度。完成公务员登记和工资制度改革任务。巩固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建成10所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完善覆盖各类教育的扶贫助学体系,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保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继续推进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标准,参合率达到90%以上。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卫生院办医条件,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城乡文体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启动“和平公园”建设。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巩固提高建昌整体稳定脱贫成果,完成全市4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出生率控制在8.5‰以内。重视老龄化问题,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发展慈善和残疾人事业。
(七)切实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与时俱进,建设创新型政府。政府全体公务人员一定要把握时代发展脉搏,体现人民群众愿望,着眼葫芦岛的长远发展,着眼葫芦岛的全面振兴,推进观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真正把职能转变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务必要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软环境建设,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公平守信的市场环境,重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情系百姓,建设服务型政府。时时刻刻都要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时时刻刻都要把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要以对事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改进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真正把惠及群众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绝不做表面文章应付百姓。
为政清廉,建设廉洁型政府。我们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8·04”案件为反面教材,抓好政府系统警示教育和廉政建设。以强化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为重点,切实转变各级政府公务人员的工作作风。要雷厉风行、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对事关全局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实事,全力以赴,跟踪落实,确保干一件成一件。
各位代表!新的机遇孕育新的希望,新的挑战激励我们铸就新的辉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扑下身子,埋头苦干,以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促进和谐葫芦岛建设的优良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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