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最后一公里”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177号)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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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丽艳代表:

  您好!您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最后一公里”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177号)收悉。我们认为,您的建议紧密结合即时比分实际,指出了即时比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方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实际,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即时比分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为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解决行政审批时间长、环节多、手续繁等问题,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辽宁振兴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建设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及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着力打造全省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最大限度便民利企,推动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是明确了工作目标。2016年12月,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辽政发〔2016〕81号),明确规定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到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省、省级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二是确定了建设内容。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采用“统分结合”的建设方式,重点建设“一门户、八系统”,即: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电子监察管理系统、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支付系统、移动应用服务系统、政务数据监测系统等。其中,省统一建设部分包括: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公共支付系统、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移动应用服务系统等基础性及对外核心业务系统;省及各市分建部分包括: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电子监察管理系统、数据交换系统、政务数据监测系统等,由省及各市按照统一标准建设并进行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县区作为地市的节点,不单独建设。

  三是组建了工作推进机构。2017年5月,省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省编委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政务服务办、省信息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任成员的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指导、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各项具体工作。此外,各市也都参照省里模式,成立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推进各市工作开展。

  四是建设了辽宁政务服务网。依据“一口受理、闭环办理、全程留痕、全面公开”标准,建设了辽宁政务服务网,将具备条件的审批事项由线下整体复制到线上,实现行政审批“网上办”。目前,412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可直接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行政相对人可随时在互联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查询办理进度及结果等信息。为规范各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制定了《政务服务网站建设标准》,推进各市政务服务网按照统一标准建设,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锦州、营口、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等11市政务服务网已与省界面风格、在线功能等统一。鞍山、抚顺、锦州、营口、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等8市政务服务网与省“单点注册、全网通办”,在上述任何市注册的用户,均可办理其他市支持网上审批的业务。

  五是对接了部门自建业务系统。推动部门自建审批系统与辽宁政务服务网对接,不能全部对接的,将“受理”和“办结”环节转移到辽宁政务服务网上,其他审批流程在自建系统办理并实时交换审批环节数据。目前,辽宁政务服务网已经对接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金土工程电子政务系统等14个部门自建审批系统。同时,还积极推进与国家部委系统业务协同。2017年12月1日,在全国率先完成与国家测绘局“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对接,行政相对人在辽宁政务服务网办理相关事项时,可直接调用“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数据,通过打通系统和数据共用共享通道,事项在辽宁政务服务网受理和办结、统一面对行政相对人,在部门系统审批,数据在不同系统间流转,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杜绝各系统维护信息“二次录入”。

  六是推动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以《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确定的1184项政务服务事项为基础,对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进行扩展和更新,建设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立足“三级九统”原则,管理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等信息。目前,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入库工作基本完成,共录入事项办理信息1284项,各市政务服务事项入库工作正在进行中,已入库事项办理信息42637项。

  七是推进信息资源共用共享。通过推进建立“信息资源共享互认机制”,为审批提供数据查询互认通道,实现审批数据在线核验,为开展“容缺受理”等业务提供支撑。目前,辽宁政务服务网共享了全省4196万自然人信息、300万法人信息、49万信用信息,归集了23个部门产生的100余种证照和批文信息,建设电子证照库,为审批部门提供行政相对人身份、信用、申报信息等在线核验、材料复用服务,减少重复提交申报材料和证明信息。如,通过在线核对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信息,对信用记录好的开展“容缺受理”业务,提高工作效率。目前,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有22个部门100项事项,可实行“容缺受理”。

  八是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协调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等部门,为省工信委、即时比分、省卫计委、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畜牧局、省测绘地信局等部门制作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方便行政相对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从事项网上申报到获得批复文件或电子证照的全过程,目前,已经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制发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近2000个。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辽政发〔2016〕81号)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即时比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一网办通”。

  一是加快完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建设。继续推动省、市、县三级各有关部门依据《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将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录入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立足“三级九统”原则,管理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等信息,做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一库管理”“数据同源”,杜绝因为事项信息不同源造成的“二次录入”现象。

  二是加快完成省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省制定印发的标准规范,推动完成省、市、县政务服务网,实现各政务服务网建设标准统一、服务入口统一,构建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统一汇集、发布、展示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内容信息,除涉密或法律法规特殊规定外,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力争年底前70%的行政许可事项可通过政务服务网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办理、过程查询、结果反馈、咨询投诉等。

  三是加快构建全省统一的用户身份认证体系。全省统一建设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为主的用户注册和认证体系,实现公安、工商、民政、机构编制等部门的非涉密公民、法人、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等基础资源信息校验核对、互认共享,整合行业身份认证应用,纳入统一认证体系,实现公民和法人全生命周期办事信息集中汇聚,整合各种不同认证渠道,做到企业群众办事“单点登录、一网通办”,避免网上办理业务“二次登录”。

  四是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支付平台。依托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体系,整合“线上线下”支付渠道,拓展支付、结算和管理功能,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支付平台,与各级政务服务网、非税收入系统、各执收部门收费系统、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和代收机构专用系统等进行对接,实现全省政务服务缴费和非税收入缴款信息在各系统及渠道间交换与共享,为各级各部门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提供技术支撑和安全、统一、便捷的资金结算服务。

  五是加快推进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使用。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和省政府数据中心资源,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各有关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接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交换共享。建立共享交换机制,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

  六是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统一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七是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使用。以点带面,扩大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范围,打通“网上办”的最后一公里。2018年底前,力争每个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至少要有一项行政许可事项使用“电子证照”或“电子印章”,让更多的线下业务转移到线上办理,提高事项网上办理率和办理深度。

  辽宁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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